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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學年度通識課程修課規定
發佈日期 :
2024-07-03
國立聯合大學通識課程修課規定
(11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)
本校通識教育課程分為基礎課程、博雅分類課程及通識實踐課程等三類,各類課程之修課規定與修習學分數如下:
一、基礎課程,必修16學分。
- 語文課程:本國語文(一)、本國語文(二)各2學分,英文(一)、英文(二)各3學分。
- 基本素養:日間部歷史思維、民主與法治,各2學分。
- 日間部校特色課程:大學導航、自主學習,各1學分。
- 體育課程:日間部健康體適能、基礎游泳、體育(三)及體育(四),每週2小時0學分;進修部健康體適能、基礎游泳、體育(三)及體育(四)則為每週2小時1學分。
二、博雅分類課程,選修12學分。
- 核心課程:分為三大領域「自然科學與應用科技領域」、「人文藝術與哲學倫理領域」、以及「社會經濟與資訊媒體領域」等。三大領域應選修6學分,每個領域最多採計二門課。
- 博雅選修課程:其他未列入核心課程之通識選修課程,可選修6學分。核心課程可抵博雅選修課程。
進修部則為核心、博雅選修共修得14學分即可。
三、日間部通識實踐課程及服務學習類選修課程,其學分承認依本條第二項博雅分類課程辦理。
如有異動,請同學以網頁最新公告為依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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