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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0學年度通識課程修課規定

發佈日期 : 2022-02-21

國立聯合大學通識課程修課規定

(110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)

   本校通識教育課程分為基礎課程、博雅分類課程及通識實踐課程等三類,各類課程之修課規定與修習學分數如下:

一、基礎課程,必修16學分。

  • 語文課程:本國語文(一)、本國語文(二)2學分,英文()、英文()3學分。
  • 基本素養:日間部歷史思維、民主與法治,各2學分。進修部民主與法治2學分。
  • 日間部校特色課程:大學導航自主學習,各1學分。
  • 體育課程:日間部健康體適能、基礎游泳、體育(三)及體育(四),每週2小時0學分;進修部健康體適能、基礎游泳、體育(三)及體育(四)則為每週2小時1學分。

二、博雅分類課程,選修12學分。

  • 核心課程:分為五大領域「自然科學與應用科技」、「倫理、哲學與宗教」、「人文、藝術與美學」、「媒體與資訊」、「社會、法律與經濟」等。五大領域應選修6學分,每個領域最多採計一門課。
  • 博雅選修課程:其他未列入核心課程之通識選修課程,可選修6學分。核心課程可抵博雅選修課程。

進修部則為核心、博雅選修共修得12學分即可。

三、日間部通識實踐課程包含勞作教育(一)與勞作教育(二)為0學分之必修課,每週1小時校園環境清潔;以及服務學習類選修課程,其學分承認依本條第二項博雅分類課程辦理。

如有異動,請同學以網頁最新公告為依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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